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类型分为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通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三种,国家标准对其型号编制作出了相应规定,不再赘述。
(1)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区域火灾报瞥控制器是一种对监测现场火情进行自动巡检(检测)的监控设备。它的工作过程是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顺序对每个火灾探测器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火灾探测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火灾探测器监测区域内是否存在火警情况等。
火灾探测器将监测到的烟、温度、火焰光等火灾信号转变成电流信号输出给火灾报普控制器,对于由微处理机控制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来说,报警控制器将把这些信息存储在储存器中,经中央处理机分析、运算和判断处理后,确认火警或故障信号,启动显示、报警声光控制电路显示相应的火灾报瞥发生时间、火灾探测器编码,点亮相应的报警指示灯并同步发出相应的报警声响,同时由打印机输出火警发生11寸间和地点。
(2)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对集中火灾报警系统而言,此时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将火警或敌障信号传输到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对某些带有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确认发现火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可启动联动系统。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纂本功能是按一定的时间周期对系统中每一台区域火灾报普控制器进行巡检,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随时把自身的状态信息和报警信息存储并等待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杳询。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一旦对报警信息确认,则发出相应的联动控制指令,使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按一定的顺序投人火势控制与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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