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北京、上海和天津将分别上调**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14年全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工资标准。从**数上看,上海月**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工资标准为17元,均系全国**。
今日起,北京市**工资标准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小时**工资标准由15.2元提高到16.9元;上海**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小时**工资标准从14元增至17元;天津**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80元,小时**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8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的**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随着北京和上海**工资标准的上调,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工资标准。
此番调整后,重庆**档月**工资标准为1250元;陕西一类地区月**工资标准为1280元;深圳为1808元;山东月**工资标准**档为1500元。
从**工资标准的**数上来看,全国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据了解,《**工资规定》规定,**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的形式。月**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