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4月1日,全国部分城市上调了**工资标准,包括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省市。其中上海调整到1820元,为全国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地区。但是,近日有媒体发表文章宣称“支持**工资标准要么无知要么无耻”。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工资标准的保护,在资本逐利性的推动下,大部分普通劳动者的工资将越来越低,将不可避免的受到强势资本的无情压榨。政府的合理干预不是对劳动者和企业权利的侵犯,而恰恰是对双方的自由进行合理的调配而达到双赢局面。
**、适当的**工资标准是对市场的合理干预
资本主义世界多次经济危机表明市场经济不是**的,我国要实行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并不是要求政府退出,而是要求它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提供市场规则和保证社会公平等。**工资标准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是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提供保障。
第二、适当的**工资标准有益劳资双方的交易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巿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能片面理解为市场决定一切。巿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又是一条“无情的鞭子”,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同时,也会由于其自发性、盲目性带来市场失灵,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来发挥作用,政府必须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弥补市场失灵。
第三、合理的**工资标准对劳动力市场价格影响不大
从目前劳动力市场的总体情况来讲,我国正在从过去吃“人口红利”的**供过于求,转向供求均衡,甚至在一定区域和产业内,出现了严重的用工短缺。劳动力市场的这一变化,赋予了劳动者更多“用脚投票”的权利,企业必须涨工资才能招到人。所以说目前劳动力市场价格上涨与**工资标准没有直接影响。
**工资标准的设置,是为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市场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它是政府发挥其职能的体现。**工资标准对于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所面临的不是**工资标准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而是“**工资标准应该是多少”和“到底应该是谁制定这个标准”以及“如何贯彻实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