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58.211.2.* 2018-03-22 10:54:20 |
诉讼离婚,到底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也就是诉讼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是摆在起诉方面前的首要问题,鉴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法律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有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有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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