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企业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让很多企业都叫苦连天。但是,一些“精明”的企业早在年前就为防止员工的跳槽,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为了避免遭遇年后员工拿钱走人,在年终奖上做起了文章,让奖金成为“押金”,从而达到防止员工年后跳槽的目的。
年终奖缓发防跳槽
“拿完年终奖,上班**天辞职换工作?对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说起年终奖,某公司的叶某就气不打一处来。虽然年前公司已经发过一次年终奖,但到手的只有总额的一半。剩下没发的年终奖也不是不发,但是要等到今年7月,如果那个时候已经不在公司了,自然就没有这一半年终奖了。
根据相关网站展开的年终奖调查中显示,有23%的公司推迟年终奖发放或者分期发放年终奖,以应对年后跳槽热。
奖金成“押金”:留人,但留不住心
通过延迟发放年终奖的方式真的可以留住员工吗?其实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有七成员工表示,发展前景才是跳槽的主要原因,年终奖只是原因之一。
“留人要留心,我不赞成企业靠缓发年终奖来留人。”某企业的人力资源顾问表示,员工是否离职,年终奖只是很小的一个因素,如果想靠这个留住员工的心,只能说企业家不懂人力资源管理。同时,年终奖的定义也要厘清,如果是年底对于业绩**员工的奖励,那么应该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果是与效益挂钩针对全部员工的效益激励,如果企业效益不好可以选择不发。
延迟年终奖发放要当心,可能会构成侵权
延期发放年终奖,于情难留人心,于理还可能存在违约。
“年终奖也应该算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按照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奖金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但法律并没有对年终奖的发放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如果有下面三种情况,缓发年终奖就属于侵权:一是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发放时间;二是公司章程中提到年终奖发放时间;三是将每月的考核工资提留一定比例算作年终奖的一部分。
企业要想留住员工的心,不能靠扣押员工的奖金来实现。员工是否愿意留在公司,关键在于对企业文化和企业愿景以及企业发展的认同度,与年终奖的多少关系不大。因此,企业应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而不是扣押员工的“年终奖”。http://www.818hr.cn/2014/0215/17507.html